嵩明:一季度立案35件,同比增长45.83%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3 17:20:5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积极加强和各职能部门协作,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夯实责任,审查调查工作保持强劲势头。一季度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17件,处置问题线索71件,同比增长115.15%;谈话函询19件,同比增长18.75%;立案35件,同比增长45.83%;处分22人,同比增长83.33%。

规范问题线索提质效。全面落实《嵩明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试行)》《嵩明县纪委监察委问题线索管理排查处置工作办法(试行)》《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分流、处置、跟踪、反馈等各个环节处置流程。按照室务会议初步研判、分管领导召集深入研判、书记(主任)专题会集体排查研究决定的三级排查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的准确性。同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时更新,每周对账,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

发挥协调机制聚合力。健全规范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间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在纪法贯通方面的统筹协调谋划作用。对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委以书面形式商请检察院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协助解决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固定、补充、完善及法律使用问题,实现纪法无缝衔接。对于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实行“双专班”,突出“三同步” ,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

注重队伍建设压责任。坚持纪检监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一起抓,牢固树立“打铁必需自身硬”的意识。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强化监督执纪审查权的制衡和约束。建立工作提示预警以及加强领导批示件管理制度,对重点事项完成情况及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并按月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综合业务、跟班学习等培训教育活动,着力补短板、强素质、提能力,不断提升案件查办的能力和质量。(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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