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一季度运用第一种 形态谈话1095人次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2 16:05:39
编辑:西山—王银行
西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谈”之有则。西山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明确落实第一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及内容,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作出细化,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压实压紧主体责任。
“谈”之有法。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主体责任人谈话、民主生活会等谈话方式,立足“早”,对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探索运用“蹲点式”谈话制度,面向区管干部近距离、面对面、多角度的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给党员领导干部作“政治体检”、打“政治疫苗”,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提高监督精准度,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今年一季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095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025人次,约谈42人次。
“谈”之有效。区纪委监委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适时开展第一种形态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情况和落实效果,防止和纠正落实过程中走过场、搞变通等情形,切实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该运用第一种形态而未及时运用导致小毛病拖成大问题的,或运用第一种形态随意泛化导致效果不佳的,都要根据问题性质,对相关单位(部门)倒查追责、严肃处理,倒逼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真正实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今年一季度,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1605人次。
(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兰珊)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