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5件 党纪处分7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2 15:07: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5件。经查,正在核查35件,办结70件,破网打伞涉及公职人员涉恶犯罪1人(已被双开)、党纪立案7人、问责1人(通报批评)、纠错诫勉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

突出重点找线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查摆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各级党委(党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氛围拓线索。深入社区设立宣传点,面向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举报方式等进行宣传讲解。通过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介全方位揭露黑恶势力犯罪的手法和社会危害,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折页,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等内容,提高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基层腐败问题线索的积极性。

联合作战挖线索。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的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应急联动、争议调处、报告工作、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规范提审涉黑涉案重点人员、调阅案件卷宗的程序,从案件定性、批捕、移送起诉、惩治腐败等环节无缝对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