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严明农村低保工作纪律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2 11:40:46
编辑:禄劝—杨庞华
禄劝县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办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抓到底,全县各乡(镇、街道)提高政治站位,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禄劝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的重要安排,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工作领域延伸的必然要求,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是提高基层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公平、公正、高效的内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站位,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监督工作,完善惩治手段,进一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解决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意识,将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摆上首要位置、拿出有效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的公信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强化监督,严格工作程序。禄劝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严格低保工作程序和要求,把低保政策吃透、吃准、做实,切实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坚决防止人为增量或减量,确保“应保尽保”。坚持低保政策标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确保覆盖到所有低保对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落实好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政策。规范低保工作程序,严格依据规范审批审核工作,坚持做到广宣传、实核查、深评议、严审批、活管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扎实有效抓好工作落实。乡(镇、街道)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全权负责辖区内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及早发现和主动处置存在的问题。民政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政策宣传和工作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知识宣传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坚持导向,查处不正之风 。禄劝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纪检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推进低保监督管理常态化, 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为主,不打招呼不发通知,重点通过查阅财务台账、蹲点调研、入户核查、个别访谈、在管理和服务对象中开展民主评议测评等方式,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平均分配”“轮流享受”等违纪违规现象。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对困难群众冷漠怠慢、不作为、慢作为,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流于形式等问题,对农村低保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方面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低保工作领域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将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乡(镇、街道)及领导干部、村组干部、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及低保工作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伸向农村低保领域的黑手,决不能让老百姓的“救命钱”沦为贪腐者的“唐僧肉”。(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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