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第一季度立案13件处分11人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22 10:41:45

编辑:盘龙—孟庆毅

2019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聚焦民生领域腐败、力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件处分11人。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线索研判、“一案三查”、 协同办案、督查督办、直查快处五项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和部门协作联动,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到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截止目前,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件,失实了结9件,正在办理7件。

聚焦民生领域腐败。针对民生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监督摆在首位,开展常态化检查督查,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和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专项监督,“大棚房”已拆除整改3宗,整改完成率为100%。对在扶贫领域落实惠民政策中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典型问题,一律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规范运用纪律的戒尺,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更精准,量纪执纪更精准。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817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次),乡科级以下808人(次),内容涉及六大纪律和其他方面1618人(次),谈话效果明显。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9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0人(次)。对问题早发现、早查处,防微杜渐,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兰昌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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