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人次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6 17:47:11

编辑:西山—王银行

      今年以来,西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注重在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四种形态”的实施更加具体、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今年一季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4人次,增长25.93%。      其中,第一种形态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第二种形态1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1.2%;第三种形态1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7.0%;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

       常抓警示教育,补足精神之钙。西山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红色廉政教育活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提醒,面向全区实职副科以上干部每月寄送廉政公开信,要求全区各单位(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单位职工观看反腐巨制《激浊扬清在云南》和《清风云南》专题片《黄昏绝唱——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等警示教育纪实片,并撰写学习心得,积极营造拒腐防变、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氛围,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严防党员干部思想信念“滑坡”。

       转换监督方式,及时纠偏纠错。西山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让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重在“抓早抓小”和“刮骨疗毒”上下功夫,通过问责及时叫停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有效防止“小病变重疾”;对于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尽最大的可能进行挽救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主动讲明问题,唤醒严重违纪但未违法的少数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促使其悬崖勒马,防止严重违纪发展成违法行为。对于主动争取、认错态度好的党员干部从第三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处理,反之则从严查处、绝不能姑息。

       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西山区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注重第四种形态的运用重点放在有腐必反上,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既做好“纪法衔接”,又坚持“纪法分开”,坚决查处极少数典型案件,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对于已经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要杜绝一判了之,让其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现党纪和国法的衔接,充分释放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威慑力,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标更治本。(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徐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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