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坚持“一案三查”促惩腐拔“伞”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5 17:35:17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规范线索管理出真招。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移交、问题线索的受理、分办、处置、督办、抽查以及责任倒查追责机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内部职能部门以及政治巡察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排查2016年以来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以及向下级交办、向其他部门转办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梳理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检查工作,逐件督查督办,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查处。

拓宽案源渠道创新招。充分运用嵩明党风廉政网、“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结合10种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创新性地制作打击黑恶势力宣传漫画海报800份,结合黑恶势力“保护伞”定义、14种情形,制作宣传折页25000份印发至各村(居)委会,并公布“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7种举报方式,让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渠道。

强化监督检查用实招。成立4个检查组,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县16家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行职能职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方面开展排查、宣传发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27个,由县纪委监委专项办反馈至各派驻纪检组督促整改落实。

注重协作配合谋妙招。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协同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联动处置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应急联动、争议调处、报告工作、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规范提审涉黑涉案重点人员、调阅案件卷宗的程序。特别是规范了与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实行“双专班”,突出“三同步”,抓实对案件办理的提质增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主动与政法机关、组织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的联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

严格“一案三查”动硬招。坚持做到“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对7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同时,对挖得不深、查得不透,有“伞”不打的,一律认定为“软保护”,严肃追责。

今年,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5件。经查,正在核查21件,办结64件,破网打伞涉及公职人员涉恶犯罪1人(已被双开)、党纪立案7人、纠错诫勉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袁燕辉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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