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三管齐下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5 17:44:39

编辑:晋宁—张亚云

晋宁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不断强化督查、公开宣布和回访教育工作,确实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杜绝纪律处分“打白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生根。

强化督查确保执行到位。建立区纪委、组织、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和同频共振工作机制,严防“不执行”“拖延执行”“错执行”情况发生,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不定期组织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督查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执行过程中受处分人员登记表未装本人档案,宣布处分决定时间、范围不规范,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程序材料缺失,处分期内未按规定扣发相应津补贴、未按规定进行年终考核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划分了责任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及部门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让各类处分决定及时落实到位,不断彰显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公开宣布强化震慑效应。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一方面由区纪委案审室干部向被处分人员单独宣布处分决定,并做好宣布处分决定笔录,听取被处分人意见并予以记录,同时对申诉、复审事项进行告知。另一方面按照规定范围,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召开相关会议宣读处分决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将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治本功效,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

疏导回访减轻思想包袱。晋宁区纪委全面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执行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按照“谁处分谁回访、有迹可循”的原则,根据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以上门回访的方式,面对面与被处分人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受处分人处分期间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整改情况等,点对点帮助其缓解外部压力、卸下思想包袱,做到轻装上阵。回访结束后,将被处分人员思想状况、工作表现、评价反映、存在困难及回访成效等内容及时收入回访个人档案,并针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不定期“回头看”,强化疏导教育、措施落实的跟踪问效,最短时间实现“落雁归队”目标。十九大以来,已对29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有效消除受处分人员思想顾虑,提高受处分人员工作积极性。(蔡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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