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实施 “四大工程”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5 15:54:39

编辑:石林—陈云

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能力提升工程、作风深化工程、阳光纪检工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政治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石林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下发《县纪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宣讲活动40余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纪委常委带头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督促和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补足精神之“钙”,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三会一课”、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着力把思想政治等各项工作落实到支部。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没有金钢钻,揽不了瓷器活。实施“素质提升行动”,采取全员集中培训、分批轮训、重点强训等方式,加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1+1>2”的效果。开设“机关业务讲堂”,由机关副科领导干部轮流授课,围绕信息写作、宣传报道、监督检查、线索排查、执纪审查等谈认识、讲体会、议工作。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岗位大练兵”,通过比、学、赶、帮、超,培养纪法融通的“行家里手”。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420余人次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全县村(社区)监委主任培训班,着力补短板、强素质、提能力。

实施“作风深化工程”。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推荐人选,严把资格条件,严审个人事项,严查信访举报,坚持好中选优,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身免疫力。出台《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人、财、物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过错登记、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和《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

实施“阳光纪检工程”。通过“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定期发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廉政短信、宣传教育、警示案例等信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风险隐患,开展经常性的纪律规矩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打响解决“灯下黑”问题的持久战。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家访制度等,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5人,其中问责3人、约谈7人、责任提醒谈话5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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