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三到位”做好党纪政务处分 “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1 15:04:09
编辑:禄劝—杨庞华
处分决定执行是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党纪严肃性、权威性的有效举措和重要保障。近年来,禄劝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环节抓好落实,着力做好党纪政务处分的“后半篇文章”,确保执纪审查工作更好发挥威慑作用。
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送达宣布到位。处分决定作出后,及时送达被处分人本人并做好送达记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在规定期限、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要求每件党纪政务处分案件都有送达记录、宣布记录,对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梳理,防止一些单位碍于情面擅自缩小宣布范围等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发生。2018年以来禄劝县纪委监委跟踪督促完成86人次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党纪政务处分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对受处分人员的工资、职务、年度考核、评议等方面的影响上。为防止出现单位或部门把关不严或碍于情面,不能坚持原则及时办理受处分人员的工资、职务等相关调整手续,禄劝县纪委监委每年均组织对有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以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2018年12月,禄劝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尚在处分影响期的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将全县64名正在处分影响期的公职人员情况通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科及县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使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工资晋升、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按规定执行,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
加强沟通交流,确保结果运用到位。为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禄劝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建立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办法,对被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加强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有效发现纪律处分不执行、执行不到位、乱执行等问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除主送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外,均抄送组织、人事等部门;年终考核前,再次向组织人事部门集中通报公职人员处分名单和处分影响期人员名单;在干部提拔使用、职务变动、评先评优前,对受处分情况进行廉政审查。2018年各类审核累计109次1850人次,确保党纪政务处分结果在提拔使用、工资职务晋升、考核考评等方面得到运用。(李会芬、朱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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