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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转变认识才能握住组织的挽救之手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0 14:49:50

编辑:宜良—吴惠

夜里十一点,做好笔录,工作组开车送谈话对象李某回家,到达村口时,由于村子里的路太窄李某请求下车自己走回家,我和工作组另一名同志还是坚持按照谈话纪律要求护送她到了家门口,把她交给她的家人才离开,这一路短短50米,李某一直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你们如此周到细致,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在关键时刻伸出手拉住我,让我能及时悬崖勒马,既挽救了我,也挽救了我的家庭。”听到这句话,我回想起之前与她谈话的场景,真是万般感慨。

上午十点左右,谈话工作组组开车去接李某时,她正在地里调解村民纠纷,五十多岁,走路带风,说话利落,一副雷厉风行的样子。

到达谈话室时,工作人员温暖地递上一杯茶水,李某显得有些局促。工作组长宣读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详细告知了李某如实讲清楚违法事实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李某听完后拿起水杯喝水,大概是因为紧张,水杯没拿稳,茶水撒了一地,工作组成员立即清理干净并重新换上一杯茶水。略做调整后李某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向工作人员大吐苦水“大棚房拆除任务太重,群众工作很难做,村里没评上低保的指着鼻子骂我,每天从早到晚忙这忙那,血压高、血脂高......”。工作人员无人接茬,李某说话声音渐收。这时谈话组的组长严肃地说:“基层工作很辛苦,我们都很了解,今天请你来是要跟你核实一些问题,据我们了解你在不该伸手的地方伸手了,今天我们代表组织跟你谈话,希望你珍惜组织给你的机会,诚实向组织交代。”李某低头抠手不作声了,持续了半个小时的沉默。

谈话组副组长劝说道:“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只有诚实向组织说清楚了,才有机会争取到从轻处理,但如果不诚实交代,那就是对抗组织审查。问题说清楚了,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去,我们再给你点时间,你仔细想想,这些年来有哪些地方不该拿的伸手去拿了。”李某依旧沉默不语。就这样静静地过了三个小时,连午餐也在一片安静中度过。

下午三点多,谈话组长再次询问李某有没有想清楚。李某底气十足的回答说:“想了几个小时了,我从没收过哪怕一百两百,从没拿过不该拿的钱。没什么好交代的,我一直勤勤恳恳工作,没有做对不起党的事。”

急脾气的我按捺不住在旁边说:“你话不要说得太满了,没有证据,我们不会请你过来,你不珍惜机会,最终受害的是你自己。”副组长给我使了个眼神,我立刻打住了。副组长缓缓地说道:“前几年,县上查办的某局长因为贪污三万块钱,组织找其了解情况时,这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对抗组织,可最后组织查的一清二楚,最终此人被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另一位局长因为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最终被撤销党内职务,保留了公职。”李某依旧一片沉默。

眼看时间到晚上八点了,李某还是沉默着不交代自己的问题。这时,谈话组组长说:“大姐,你在基层工作这么多年着实不容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要把握住机会,把问题说清楚,把赃款退赔了,放在兜里只会更加危险,纸终究包不住火的,对不对,不要等火烧到身上了才后悔不迭。”李某一听到退赔赃款双眼发亮,使劲点头说“我退,我退,我全都退”。接下来,她如实交代了违规收受服务对象钱款一事。

听完她的诉说,我久久思索。谈话或函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工作。有的属于了解情况,有的则是澄清事实,还有的就是提醒警示。对待有问题或犯错误干部,我们党历来是有宽有严。我们党既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拔除“烂树”,又抓早抓小扶正“歪树”、治疗“病树”教育挽救干部。正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监察法》也明确规定,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有的人坚信“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说法,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而我们更希望犯错误的干部能够知错知过知好歹,正视自身问题,及时诚实地向组织交待,只有真正摒弃与组织对抗企图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才能把握住组织伸出的挽救的手,避免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小错演变成大祸。(田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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