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六个强化” 纵深推进涉黑涉恶腐败“破网打伞”专项工作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08 17:37:13
编辑:安宁—矣泽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宁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六个强化”齐力并进、落实责任,纵深推进“破网打伞”专项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弘扬社会正气、保护群众利益、夯实执政根基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治危害性及“破网打伞”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扫黑除恶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从上至下形成高压态势,坚决冲破涉黑涉恶腐败“关系网”、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强化工作保障。在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专门设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直查指导组,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及《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络、问题线索的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办理等工作机制,做到人、财、物、机制保障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先后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5次,工作推进会3次,工作专题部署会2次,专案工作汇报会2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工作要求。抽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和街道纪工委16名同志成立8个专案组,强化协调调度、跟踪督办、直查直办和汇总分析。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纳入2019年督导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将严肃问责,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从严监督监察、铁面执纪问责。
强化宣传发动。安宁市纪委、监委结合职能职责,通过“清风螳川”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信息8期、发放宣传册200余份、张贴宣传画100余副,多种形式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扫黑除恶和“破网打伞”的重大意义、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的类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利用举报箱、微信、电话等方式,开设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监督举报专区,鼓励引导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纪违法和犯罪线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线索排查。深挖排查线索,在职能部门移交、信访举报、巡察发现线索的基础上,从在办案件中找线索,从复盘案件中挖线索,从同步介入中查线索。目前,正对在办案件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涉嫌涉恶腐败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对调取法院已判决的涉恶案件卷宗围绕调查、移送起诉、判决3个环节,对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对扶贫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隐性“保护伞”问题集中排查;对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涉恶案件,同步调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严格时限要求,切实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灵活运用办案方式,对重大复杂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采取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方式进行办理,确保案件查办质效。
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和各派驻纪检组之间的统筹谋划、协调调度、督促督办,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查处。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及法院的协调联动,构建起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例会,对工作进展情况、线索移交情况、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等进行协商会商,做到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案件信息相互通报、案件查办相互配合。
截止目前,安宁市纪委监委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条,收到昆明市纪委监委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条,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3条,非涉黑涉恶线索9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条,均及时分流至8个专案组按程序进行办理。目前已责令辞职4人,党纪立案4件4人,其中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刘春杰、魏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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