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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嵩明县持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08 17:10:13

编辑:嵩明—王瑞华

“参加这次活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今后一定引以为戒,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慎用手中职权,敬畏法律。”在旁听嵩明县牛栏江镇荒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某受贿、职务侵占案庭审后,一名村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嵩明县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侧面。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选编发放典型案例、组织旁听法院庭审、节前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力度。

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2014年3月,嵩明县纪委牵头建成了嵩明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017年7月,在原来的基础上对该基地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升级”。基地精选不同行业部门、不同职务级别的落马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展板、图片、文字、音像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了一个个违纪违法人员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逐渐走向腐败堕落从而身陷囹圄的下场,让警示更突出、震慑更入心。基地建成以来,嵩明县纪委组织全县3000余名党员干部分批走进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选编发放典型案例

2018年,嵩明县纪委监委精选了近年来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撰了《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一书。2019年,嵩明县纪委监委又编撰了《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一书,该书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原因的同时,附上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廉政家书、廉政忠告书和党风廉政建言书,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两书发放到全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手里,教育全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组织旁听法院庭审

嵩明县把法院庭审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2018年,嵩明县监委根据职务犯罪主体和案情特征,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在林某某贪污案,杨某某受贿、职务侵占案,李某某贪污、非国家受贿案中,由于犯罪主体是基层党员干部,且涉及征迁、扶贫领域,嵩明县监委组织村组干部一百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在毛某某挪用公款案中,鉴于犯罪主体为90后,在开庭时,嵩明县监委组织全县年轻公务员参加了旁听。通过现场直观感受引发深入思考,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节前通报典型案例

在重要节点通报典型案例,是嵩明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惯例。为了刹住节假日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嵩明县纪委监委在放假前,会筛选出嵩明县近期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通过节前提醒,给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教育大家端正作风、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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