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强化监督检查 促干部“清明”过节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04 15:12:01
编辑:嵩明—王瑞华
清明节前夕,嵩明县纪委监委早部署、早提醒、早亮剑,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采取“蹲点式”谈心谈话,拉起纪律“红线”。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通知和方案,持续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反“四风”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厉行节约廉洁纪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严禁违规用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节前采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方式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71人次,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
搭建“全覆盖”宣传平台,敲响清明“警钟”。灵活运用“一微两网三群”新媒体平台,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利用“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推送纪律要求8条,覆盖3500名关注用户;通过电子政务网、嵩明党风廉政网转发中央、省、市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并选取本土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QQ群、微信群中转发12条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的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1800余条,持之以恒抓好宣传教育,提升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紧盯管理“死角”。采取“1+1+2”的方式组成专项监督组开展 “单元制”监督检查。“1+1+2”即1个派驻纪检组+1个镇(街道、园区)纪(工)委+2个职能单位专业人员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3月27日至4月2日,由嵩明县纪委牵头,成立4个单元监督单元组,采取检查前不通知、不打招呼,到单位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嵩明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局等16家单位开展检查,发现问题20个,移交党组织整改问题20个。
强化“全过程”整改落实,持续纠治“四风”。各检查组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责令立行立改,相关派驻纪检组则通过“督办单”、“回头看”等形式,及时跟进,督促被监督部门整改落实。同时,还做到“三个督促”,即督促被监督部门构建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内控制度;督促记录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推进履责全程留痕,融入派驻监督日常工作,持续推进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王瑞华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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