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单元制”检查推动“监督再监督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01 17:45:00

编辑:禄劝—杨庞华

为切实推进监督执纪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节奏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构建监督网络体系,禄劝县纪委监委按照“统筹组织、协同配合、合理调动、闭合运转、有机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在全县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有效推动监督执纪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个“工作分组”实现全面覆盖。禄劝县纪委监委组成三个专项监督单元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实现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67家县级部门监督检查全覆盖。单元组组长、成员相对固定不变,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抽调1名骨干人员组成监督单元组。重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市纪委“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规定的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存在的不尽责、不担当、不落实等“庸懒散”突出问题;各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单元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单元内各乡(镇、街道)和单位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

三步“工作程序”确保有序运行。各监督单元组按照“一事一授权”的原则,执行县纪委监委交办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不代替各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组的日常监督。各监督单元组严格按照三步“工作程序”进行:制定方案、开展检查,各单元组根据监督检查任务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检查时限、检查对象、检查内容以及工作要求等开展监督检查;反馈报送,各单元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对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各单元组梳理后反馈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涉及县管干部问题线索按程序报案件监督管理室登记备案,再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干管权限及管辖范围,转交相关纪检监察室办理;跟踪督办,对反馈的问题或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建立清单对账销号,被监督单位对反馈的问题、相关纪检监察室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书面报告结果。

三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成效。各监督单元组严守三项“工作机制”,整合资源、突出靶向,形成工作成效。定期报告制,党风政风监督室每季度形成“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向分管委领导报告的同时抄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单元组每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反馈工作情况。适时调度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各单元组负责人召开监督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研究分析问题,及时掌握“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适时进行调度处理,有效解决问题。定期通报制,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对“单元制”监督检查及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各监督单元组成员在开展监督检查中,要严格遵守作风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权谋私、泄露秘密,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禄劝县纪委监委实行“单元制”监督以来,共对脱贫攻坚、森林防火、“大棚房”整治、扫黑除恶、纪律检查开展监督检查3批次,对16个乡(镇、街道)、24个县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9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4条,下发整改通知33份,党纪处分4人,问责15人,提醒谈话20人。(周德明  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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