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坚持刀刃向内锻造执纪“铁军”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25 15:38:07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注重强化自身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优化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监督执纪铁军。

基层党建夯基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了“重走红军长征路 重温入党志愿书”、祭奠革命先烈、“5+X主题党日”等8次党性党风教育,邀请县委党校老师等6次专题讲授党课,组织4期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先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8期“学思践悟”活动,坚持推进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同时,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层层带动,干部之间全员参与,深入开展家访和交心谈心活动,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

业务培训强能力。紧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12期市、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1期异地培训班,邀请县扶贫办、县委党校、县史志办领导开展知识拓展培训10期,全县13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内容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对《监察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并在全县组织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条例》《监察法》知识竞赛等。同时,建立完善跟班学习制度,通过实战练兵,着力锻造纪法皆通的专才。

作风建设强纪律。建立工作提示预警以及加强领导批示件管理制度,对重点事项完成情况及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并按月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印发《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关于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划定履职“红线”和制度“底线”,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职责。2018年以来,共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干部10件18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