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25 15:58:07

编辑:寻甸—李秋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腐败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认真研判,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析透、成因准……”寻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深挖细查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

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与政法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2018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270余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查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对近年来查办的案件进行旧案重筛,挖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通过设置民情意见箱,建立扫黑除恶举报联系点,设立县、乡(镇)扫黑除恶受理中心、村级扫黑除恶受理站等多个信访举报渠道,有效发挥传统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积极搭建扫黑除恶“直通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清风寻甸”设立 “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信访举报;与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共享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结合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进行摸排,督促乡镇党委和纪委强化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深化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坚持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建立分片协作办案机制,将乡镇划为协作办案区,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指导办案,统筹整合乡镇纪律审查资源。

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提级办理,坚决一查到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处置涉恶问题线索7件,已结案1件1人,给予1人开除党籍处分;初核了结4件5人;2件问题线索需进一步核实;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保护伞”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李秋仙 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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