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2018年追缴涉案款614万余元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20 10:16:52

编辑:呈贡—马亚非

2018年,呈贡区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精细化推进追赃挽损工作,确保涉案款物找得到、追得回、用得好,管理规范、处置合规。

依纪依法追缴涉案款物。坚持违纪违法所得一追到底原则,持续加大追缴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完善案件全程记录。工作中,坚持将思想政治觉悟高、作风端正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安排到追赃一线,坚持追缴工作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完善报批手续,由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执行。由案管室建立涉案款项登记台账,会同办案部门对台账逐一比对,结合案情确定追缴对象、追缴金额,明确追赃主体、追赃责任、追赃时限,做到全程跟进追赃挽损工作,加强对追缴工作的监督。2018年,区纪委监委立案68件71人,共追缴涉案款614.7272万元。

安全规范管理涉案款物。坚持扣管分离原则,涉案款物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办案部门及时与办公室办理移交、清点手续,确保涉案款来源清晰、去向明了、轨迹可查。按照精细化保管要求,由财务室指定专人负责,并在银行设立涉案款专门账户,涉案款一律交至该账户,建立涉案款财务收支台账和扣押涉案物品出入库台账定期核查清理,做到数字准、情况明、底数清。坚持“月梳季统”制度,由案管室、财务室、办案部门每月、每季度梳理排查立案案件追缴款物情况,并对已追缴的涉案款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三部门追缴数据同步、追缴工作管理规范、追缴款物保管安全。

及时合规处置涉案款物。坚持依纪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款随案移、案结款缴”,对于不能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和非违纪违法行为所得的涉案款物,应及时退还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于应当上缴国库的违纪所得款项,及时办理上缴财政手续。2018年,共上缴财政170993元,退还本人12000元。对于应当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沟通,畅通移送处置渠道,2018年结案57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件8人,随案移送涉案款共计578769.6元,其余未结案件涉案款依规保管于涉案款专户,待案结时随案移送,并及时通报重点案件的追赃挽损情况,扩大案件查办的治本效应。(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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