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严把“四道关口”筑牢执纪审查安全防线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19 16:01:47

编辑:晋宁—张亚云

近年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强调审查调查安全就是政治和大局、责任和考验的思想意识,按照“安全事故零容忍”的总要求开展工作,对安全事故”零容忍”,坚决克服懈怠思想、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在严格规范审查调查权力的基础上布设“四道关口”,工作程序上做到严防重守。

严把“制度关”,确保执行规定精准,依据到位。严格遵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定,签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完善和规范办案工作相关纪律要求,严格主体责任、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制度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积极做好学习教育预防工作,增强责任和纪律意识。

严把“审批关”,确保程序严密,责任到位。实行办案审查调查层层审批,对重点环节严格监督,层层压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增强岗位责任和大局意识,注重在“审”字上下功夫,对“批”后的审查调查行为、手段进行跟踪检查。从案件查办的时限和效果上深入分析,不断提高审批关口的水平和工作指导。

严把“检查关”,确保自我监督,措施到位。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内部管理,在审批环节的基础上,通过“探头”延伸监督触角,积极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办案点、谈话室的监控设施,捕捉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问题,通过影像等辅助工具,加强监督的再监督,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安全指数,防止措施执行偏离工作要求。

严把“落实关”,确保责任压实,行动到位。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主体,对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款物执行等环节明确责任人,将办室安全责任分解到位,责任到岗,安全到人,严格落实责任制中“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要求。通过培训教育、开展应急演练、监督执行、惩处与奖励相结合等措施抓落实,确保审查调查工作规程始终在安全轨道上运行。

2018年,晋宁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61件71人,结案39件,党纪处分29人、政务处分11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3人、免予党纪处分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件5人,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16件优先查办、快查快结,问责7人,立案6件。全年未出现一起纪律审查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事故”的目标,切实守住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的“生命线”。(李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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