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 “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27名干部被约谈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18 11:40:49

编辑:寻甸—李秋仙

“通过与组织开诚布公的交心谈心,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下一步我将全力抓好整改,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我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这次提醒约谈,我确实感觉到平时对自己要求还是不严,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

”如果不是你们及时提醒,我恐怕会酿成大错,给组织、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近日,在县纪委监委二楼会议室,寻甸县纪委书记对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类似这样的谈话函询,在该县已成为常态。该县纪委监委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中,注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俗语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游走在法纪边缘而不自知,殊不知多踏出半步随时可能会掉下“万丈深渊”;如果能有人能在此时“当头棒喝”,就能起到“醍醐灌顶”“悬崖勒马”之效。“这启示我们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因不守小节逐步滑向违纪破法的深渊。”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为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基本原则、适用情形、启用情形、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采取严格的报批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程序,拟定方案报领导审批,对《谈话函询呈批表》、《谈话函询通知书》、《谈话函询处置意见表》等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副本送至案管室备案;若采用谈话方式,要求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陪同谈话;采用函询方式,要求被函询对象亲笔书写说明材料,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背书,通过规范程序切实加强谈话函询严肃性和严谨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还结合实际,约谈前主动做足功课。首先是全面了解被约谈对象的基本情况、兴趣爱好和性格特点等信息,力争找准破解其思想障碍的“钥匙”,全力消除被约谈党员干部的思想顾虑。再是对症下药,分层分类制定出差异化、个性化的“谈话餐”,让约谈对象“想说”“能说”“敢说”。对风险点高的重点工作岗位党员干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化约谈;对约谈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进行批评教育的进行警示式约谈;对担任或即将担任重要职务开展提醒式约谈;为了解约谈对象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摸清思想动态进行沟通式约谈。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四项约谈27件27人。其中,提醒约谈26件26人(乡科级4件4人),诫勉谈话1件1人。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是为了救人。”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巩固和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成果,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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