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15 14:59:15

编辑:富民—沈鸿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再升温、再加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全方位、多角度的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净化政治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组织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抽调专人成立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直查直办指导组,专人专班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专题会4次,工作推进会1次,工作研究例会7次。

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源头治理。针对黑恶犯罪及腐败问题交织共生的复杂状况,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细化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尤其是与政法机关的对接协调,逐案过筛、寻线深挖,形成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强大合力。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沿着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职能部门“三条线”进行深挖彻查,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排查涉黑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问题线索,对黑恶案件多发但查处“保护伞”零战果的单位和部门,严查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继续对2017年1月至今办结的案件和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重点对与留置对象、被处分人员有行贿等行为的关系人进行排查,筛查扩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规范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成立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派驻纪检组加强对所驻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驻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责令限期整改。强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协调调度、跟踪督办、直查直办和汇总分析,进一步提高线索处置、跟踪督办的精准性,建立健全线索管理、分办、督办工作机制,对重视不够、工作推动不力的,及时约谈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8件,由综合协调和直查直办指导组做好对接工作,对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管理。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富民县已查处涉恶腐败犯罪案件3件3人,打掉涉恶“保护伞”3件3人,其中:“警伞”1件1人,“官伞”1件1人,其他1件1人。(任 平  李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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