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针锋相对”互“找茬”力促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14 17:54:41
编辑:寻甸—李秋仙
“关于这个案子,我反复看了卷宗,认为没有什么问题,可以结案了”
“我有不同意见,我认为这份案卷处分决定表述不够简洁,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备。”
“对,我认为这份案卷部分资料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
在寻甸县纪委监委二楼会议室内,大家围绕最近立案的一份案卷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据了解,为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该县纪委定期组织信访、纪检监察、案审、案管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人员对即将结案的案件统一进行把关。首先由主办人员对自办案件进行简单介绍,进行自查自评自纠;随后大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初核、审查、审理和处分决定执行等具体环展开互评,聚焦程序、证据、定性、文书等情况,对每份案卷进行综合评判,围绕案件卷宗交换意见、畅所欲言,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提升案件质量。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目标,采取了‘自评+点评’的模式,先由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自评,随后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互评,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进行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梳理问题清单,逐案制作交办单,要求限期整改,通过这样的方式,让纪检干部互帮互评、互找差距,真有所获。”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道。
同时,制定《执纪审查程序文书》,从案件线索处理,信访初核、案件调查、执纪审理等方面,建立完整的文书模板,并编订成册印发基层,确保乡镇纪检工作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定期邀请省、市相关业务科室领导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讲授执纪审理业务知识,传授审理、回访技巧;对重点疑难案件,组织办案人员召开案件研讨会,及时解决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水平。
此外,该县在基层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基础上搭建县级协审工作机制,案审室通过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之间交叉审理的案件进行二次审核,强化对乡镇(街道)审理的指导和纠错;针对县本级查办的大案要案和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案审室提前介入审核,及时向交叉审理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指出办理程序、证据要求、量纪幅度、条款适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因补充调查取证等问题延误审查时间,确保案件质量过关。今年以来,全县共审结违纪案件16件,处分违纪党员18人,实现了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生命线’,而案件审理则是最后一环、关键一步,直接决定着整个案件的查办质效,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在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方面的优势,正确运用法律和纪律武器,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张兴吾 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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