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 建立五项联动机制处置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12 14:21:1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斗争中的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嵩明县纪委监委与该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建立“五项联动处置机制”,聚焦治腐打“伞”,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做到打“伞”有声,治腐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吹响“集结号”。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实行单位领导不定期沟通联系、分管领导定期沟通联系、扫黑除恶负责人每周点对点联系“三级沟通联系”制度,切实做到统一思路、统筹谋划、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建立应急联动制度,盘活“一局棋”。为提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处置效率,在紧急情况下,经提请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优先办理协作配合事项。坚持联动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的总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工作统筹谋划、全局考虑、加强协作、协调推进,既保障联动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又考虑纪检监察机关惩腐“打伞”的实际要求,积极协商、整体协调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建立争议调处制度,拧成“一股劲”。联动部门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移送、管辖、定性、处理等问题产生意见分歧的,向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召集各方会商解决。
建立报告工作制度,打好“整体仗”。各单位定期要向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联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按时间要求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县纪委监委与联动部门均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移送工作;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汇总核对,并就移送问题线索的程序、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立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谱好“协作曲”。从联动部门中挑选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业务骨干组成会商组,遇到疑难复杂案件,由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嵩明县纪委监委、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共同进行会商。工作中严格保密制度,对涉案人员及案情,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外扩散;严格办案纪律,对于相互推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县纪委监委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正在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件,深挖涉黑涉恶背后“保护伞”,立案7人。(杨艳何 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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