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11 14:38:56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在严惩腐败行为的同时,注重做好对受到诬告陷害干部的保护工作,坚持严惩腐败是工作任务,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工作任务的概念,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正名,还清白者以清白,给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我这张老脸上的污点终于抹干净了!干了一辈子和文化事业打交道的工作,却像电影里一样被冤枉,谢谢区纪委监委的同志为我正名,我的思想包袱终于可以卸下了!”晋宁区谭某某在不实信访举报了结澄清反馈回访后,紧紧地握着区纪委工作人员的手说道。

    2018年12月,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收到区纪委信访室移交的反映晋宁区谭某某在1996年未交还集体财物的问题线索。收到举报后,虽反映问题年代久远,但纪检组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认真调查核实后,调查组发现信访举报内容均属失实,举报人所认为的事实依据,均为道听途说,并无相关的证明材料。区纪委监委对举报问题予以了结处理,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被反映人,并向所在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澄清,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这是2019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后对举报人进行倒查处理的第一案。  

    为消除不实反映对被举报党员干部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心理负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针对不实举报,区纪委监委坚决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准确定性,分类施策。对错告的举报人耐心沟通解释,对涉嫌诬告的举报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刻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举报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信任催生力量。对一名受举报的党员干部,如果有问题就一查到底,如果没发现问题,就澄清事实,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对反映不实的信访举报,仅是作了结处理,被反映的干部难免揣测、心怀顾虑,造成思想负担。现在对函询结果予以采信、了结,以组织的名义为其澄清、正名,给党员干部吃了‘定心丸’,这既是信任,也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李云海 程译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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