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07 17:11    发布来源: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0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一、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二、 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 政府采购表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委巡察办是市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市委巡察办负责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的决策和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拟定市委巡察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安排落实巡察任务;负责对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指导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巡察业务;配合相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处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有25个内设机构和1个部门。

市委巡察办下设综合联络处和信息督察处。市委设立7个巡察组,由市委巡察办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见成效。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四是强化重点纠治和精准执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把纠治“四风”向纵深推进。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五是拓展“四个监督”全覆盖格局,做实细化监督职责。加强纪律监督、严格监察监督、深化巡察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六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削存量、有效遏增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七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蝇贪”问题,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八是从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突出政治建设、加强能力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严密程序规范,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1人,其中:行政编制24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80人。

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26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61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1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16.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16.63万元(本级财力8616.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16.6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6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67万元,项目支出2434.9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920.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及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及执行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6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过程中的差旅费等支出及纪律审查、留置调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834.96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特定业务工作。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7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5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7.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5.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8.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5.7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10.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2.6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1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

12.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10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留置点建设。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37.8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45万元,项目支出2264.28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170.6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4)机关资本性支出10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037.8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45万元,项目支出2264.2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5)资本性支出170.6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27.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37.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30万元;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2019年2次因公出国境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参考上年支出数据重新核算。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资金737.68万元。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支出6181.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5.4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增加新招录公务员、巡察办新调入人员、检察院转隶人员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支出2434.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7.4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成立昆明市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等经费增加。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922.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533.34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新招录公务员、新调入人员、检察院转隶人员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我委2018年年末资产总计14037.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5.71万元(均为银行存款),占比11.01%;固定资产12456.81万元,占比88.74%;无形资产35.40万元,占比0.25%。总资产相较2017年年末增加1661.68万元,增幅13.43%,主要原因是往来款增加导致银行存款444.82万元;检察院转隶划转资产、新购置资产,导致固定资产增加1181.4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5.4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初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8年以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17号),认真对照绩效考核目标,不断增强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1.基础工作管理方面

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按照绩效目标设定、实施推进和自评总结三个步骤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经费使用部门职责和领导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根据职能职责和项目资金支出特点,建立了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2019年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单位在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时,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实际,并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3. 绩效评价方面

2018年,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的相关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时报送了绩效评价报告,实际报送市财政局的绩效评价报告数为对应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个数,绩效评价报告的格式规范、各项内容完成、各项评价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对问题的分析全面深入。

附件: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0111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