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开展“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发现问题45个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07 18:08:33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8年,晋宁区开展3轮“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巡察发现问题45个。巡察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巡察关注重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损害最大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最后一公里”的巡察监督。

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巡察组干部配备得强不强、优不优,最终直接影响着区委巡察工作质量的高低和巡察成效的好坏。晋宁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原有巡察办的基础上,组建4个巡察组,在开展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时,严把抽调人选关,配备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区级部门干部,和乡镇纪检、党建、农经部门干部,并从其他乡镇抽调人员进行交叉巡察,确保巡察组开展工作时更贴合基层实际、更接地气。

确定靶向巡有所指。开展巡察工作前,区委巡察办深入4个乡镇,充分听取乡镇党委书记的情况介绍,全面了解近年来乡镇、村党组织在履行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人员,并将此情况在巡察进驻前向巡察组长进行通报,让巡察组在进驻准备阶段充分了解巡察对象的突出问题,在进驻时能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剑有所指”。2018年,巡察共发现问题45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方面13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14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18个。

对标对表突出重点。晋宁区委巡察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及区委的中心工作目标任务,适时调整充实巡察工作重点。巡察中围绕落实“两个维护”、聚焦“六个围绕”,结合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以及晋宁实际,对标对表工作要求,既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机构改革、侵占农地违建以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纳入巡察内容,又创新性地将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等纳入巡察内容。2018年,共发现党的政治建设问题8个,党的思想建设问题5个,党的组织建设问题14个,党的作风建设问题5个,党的纪律建设问题4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问题9个。

深化政治巡察监督。2018年,晋宁对4个乡镇开展巡察,延伸巡察35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发现问题45个,移交问题线索12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21个,建立健全制度20项,挽回经济损失59800元;现已办结问题线索5件,处置村组干部8人,其中,党纪立案1件1人,问责3件7人,诫勉谈话1件2人。晋宁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打通巡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行为,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发挥出区委巡察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雷丽萍 柴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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