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司法局纪检组:五项举措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3-07 17:04:33
编辑:赵艳芳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力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心谋划,认真履职,通过五项举措助推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网络发通告,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展板等途径发布《关于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公布专门举报邮箱和电话,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明确受理举报的四类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问题。
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制定出台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打伞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和重点人群、重点人员,从严监督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建立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形成合力。为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衔接沟通,纪检组制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暂行办法(试行)》,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扫黑除恶摸排问题线索中涉及腐败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向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移送,按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登记表》严格登记移送问题线索。驻市司法局纪检组适时召开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研究联席反馈会议,研判问题线索,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分析、提出对策,做到沟通及时、协调有力、步调一致、协同配合。
紧密结合当前各专项工作,加强分析研判线索。一是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六个严禁”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务政务公开等相结合,从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二是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严肃纪律工作相结合,防止出现扰乱阻碍改革工作的情况,确保机构改革平稳顺利推进。三是注意分析研判和查处基层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官僚主义、党务政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对局机关各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集中测试、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等形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进行集中测试,查看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架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各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向市司法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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