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严把三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05 16:30:39

编辑:寻甸—李秋仙

2018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严把项目监督关、资金使用关、队员管理关“三个关口”,坚决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寻甸县夺取脱贫攻坚阶段性胜利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严把项目监督关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审、帮、促”作用,严格按照“项目建上、审计跟上、全程管控”的要求,对每个扶贫项目把好审计关口;充分发挥考评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坚持重点工作逐月通报制度,集中通报问题限期整改;采取督导检查组重点问题专项督导、重大任务集中督导、过程管控常驻督导等,较真碰硬、从严从实,加大对项目推进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大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加大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

认真实行乡级“每月一抽查”,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按照“上旬确定对象、中旬实地核查、下旬详实报送”的工作程序,每月每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贫困村、1个扶贫工作队、5户贫困户,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采取实地调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帮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认真听取贫困户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督促办理。2018年,共抽查村“两委”176个、扶贫工作队176个、贫困户880户,发现问题2个,及时移交涉及乡镇(街道)站办所及村委会,已全部处理完毕。

针对农村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率先实现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结合全县8个贫困乡,64个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实际,由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群众自主推荐1—3名威望较高、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的人员作为村级义务监督员,以“下派村级村级义务监督员+村级干部‘践诺清单’管理”为抓手,全程对本村扶贫项目规划申报、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张榜公示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反映,积极协助参与乡镇纪委组织的执纪监督工作。2018年,村级义务监督员共督促村干部践行诺言40多人次,向乡镇纪委提供问题线索10条,提醒、约谈村干部15人。

严把资金使用关

坚持精准拨付,严格按照资金适用范围、对象,准确核实,实施扶贫资金支出预算,从顶层设计上解决扶贫资金“趴窝”“挪窝”等问题,确保不错拨一分钱、不漏拨一分钱。按照文件要求以及合同订立情况,及时、准确的把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涉及贫困人口个人补助资金,通过村级审核、扶贫、规划部门审核之后报财政所审核,经村民组长、村委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保无误后再报财政局审核,申请资金,再进行拨付。

明确资金使用对象,实事求是,把扶贫资金全部落实在项目建设、产业扶持、宜居农房、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建设上。要求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等对所提供的的材料层层审核、层层把关,项目建设的发票,必须签字审核,资金适用范围符合规范,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坚持扶贫资金投向哪里,监督管理跟进到哪里,把专项监督、执法监督、执纪监督相结合,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监督体系,确保把扶贫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2018年,督促责任部门按期拨付民生资金886.7544万元。

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优化资金管理体系设计,加强技术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发挥专业人才优势,借智借力,提高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成效。在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上,明确分工,在具体的财务管和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资金的适用范围和投向,严格按照县级要求进行规划、申报、实施。2018年,共发现民生资金业务指导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录入信息不准确等18个问题。

严把队员管理关

完善《寻甸县“挂包帮”“转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寻甸县加强驻村扶贫管理八项规定》《寻甸县驻村工作队请销假制度》等制度, 明确驻村对象、驻村时限、职责要求等,使驻村工作队管理有依据、工作有任务、心中有责任,避免驻村工作流于形式;完善“两手册一台账”,即制作《寻甸县脱贫攻坚干部包村工作手册》《寻甸县干部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手册》《寻甸县“挂包帮”扶贫干部包村工作台账》,内含干部帮扶痕迹记录、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情况调查表等内容,要求驻村帮扶人员及时准确记录帮扶痕迹。

以县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寻甸”为平台,通过“执纪一线”版块中的“驻村队员管理“实现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的实时管理,系统每天晚上7点准时对在岗督察情况自动统计,并生成“在岗、不在岗、未上传、可疑”四种类型的报表,超过晚上7点上报一律视为未上报,确保实现督察“零距离”,实现队员驻村“不走读”。2018年,驻村队员共上传在岗报告128101次,上传扶贫日志996篇,驻村队员签到率达98%。

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委每月开展1次随机抽查,通过驻村工作队长、队员需在抽查表上签字背书、与抽查人员合影备案等方式,图文并茂地掌握驻村干部“行踪”,倒逼驻村帮扶干部履职尽责。县纪委监委与县联席办联合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不实,在管理、考勤、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及时移交问责处理,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对不能实际驻村工作的挂名干部通报到派出单位,通报情况将作为季度召回的重要依据。2018年,县纪委监委约谈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驻村队员41人,责令驻村天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8名驻村队员作出书面检查;7家单位主要领导因驻村队员不在岗被集体提醒约谈,1名乡镇分管领导被停职检查2个月,真正做到吃住在村、真蹲实驻、真帮实扶。(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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