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化监督执纪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问题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05 09:34:04

编辑:富民—沈鸿雁

2018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职责定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严查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以及“保护伞”问题,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和作用。成立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2018年以来,召开专题会10次、年度工作推进会2次,研究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次。

健全工作机制,精准施策推进。坚持标本兼治,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的土壤,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保护伞”表现形式、问题特点,研究涉黑涉恶涉腐问题利益结合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通知》《关于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结合实际精准施策,有效推动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力,全面压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专项斗争工作责任。

强化协作配合,深挖问题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会商,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享机制和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移送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先后抽调2名纪检监察干部,配合县扫黑办开展了二轮次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执纪监督调查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县委第六轮巡察开始,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专项巡察。现已开展2轮次、对7家单位进行巡察,共发现的2件疑似问题线索已移交处置,经调查核实,作失实了结处理。

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重拳打击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0件,其中:公安机关移交3件、县委政法委移交1件、县扫黑办移交1件、县委巡察办移交2件、执纪审查发现1件、信访举报12件。经核查,失实了结9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件,立案4件,正在调查核实2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件3人,其中党纪处分2件2人,政务处分1件1人;正在办理留置调查案1件。(任平  崔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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