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聚焦民意 把涉黑涉恶乱腐败问题线索从群众口中“探”出来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04 11:04:49
编辑:寻甸—李秋仙
“老大爷,您好,我们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现在正在进行相关工作的民意调查,请您把这张表带回去填一下,填完后将此表投入村委会门口的民意调查表回收箱内,我们会安排专人做好回收统计汇总工作。”
“‘扫黑除恶’现在倒是经常听说,但就是感觉跟我们老百姓没多大关系,今天你们发这表我可要好好看看,认真填写,不能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这是近日寻甸县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涉乱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意调查时的一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将治理涉黑涉恶涉乱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近日,针对涉黑涉恶乱腐败问题隐蔽性较强、线索收集方式单一、量偏少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切实转变思路,调整工作方式方向,把目光投向基层群众,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力争把问题线索从群众口中“探”出来。
“涉黑涉恶乱腐败问题往往隐蔽性较强,单项出力成效见微,但该类问题受害最大的就是普通群众,群众的感受和了解往往是最直观明了的,我们必须依靠群众,学会与群众紧密协作,此次是以民意普查为出发点,依靠多渠道多手段辐射开来,形成问题线索收集的巨大合力。”县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如是说道。
《寻甸县涉黑涉恶乱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意调查表》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表现形式”细化为30项,群众可对照每一项内容在“是否有此类现象”栏 “有”“无”两个选项中选择划“√”,同时设有“其他涉黑涉恶涉乱腐败问题”栏方便群众补充其他情况。该调查表由乡镇(街道)进行分发,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密组织民意调查工作,要尽可能扩大民意调查覆盖范围,增加群众知晓率,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以户为单位进行调查,发放民意调查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回收率不低于发出民意调查表的90%;要合理安排民意调查方式,按照“统筹发放,按渠道回收”的要求组织调查,在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民意调查表回收箱;要做好保密工作,民意调查采取无记名方式,要安排专人做好回收统计汇总工作。目前,已完成16个乡镇(街道)的民意调查统计汇总工作,正通过调查表信息对问题线索进行摸排。
同时,通过设置民情意见箱,建立群众诉求举报联系点,设立村级群众诉求受理站等多个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传统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借助现代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信访地址和举报电话,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清风寻甸”设立“一键举报”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开展信访举报,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与乡镇(街道)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基层的深入开展。
“从群众中来的问题线索,也要到群众中馈,问题线索办理是否到位,群众的感受和评价最直观。”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不断强调,在全方位收集涉黑涉恶涉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更要注重线索管理,积极构建问题线索全流程管理机制。抓住线索收集、管理、处置和反馈等重点环节,按照“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对每件涉黑涉恶乱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逐级交办、深入核查,确保件件有落实、有结论、有反馈,切实提升群众在扫黑除恶中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处置涉恶问题线索7件,已结案1件1人,给予1人开除党籍处分;初核了结4件5人;2件问题线索需进一步核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实效。(邓仕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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