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小”处着眼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01 16:15:07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从细微之处着手,坚持抓早抓小,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早提醒早预防早发现”做到实处,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作为,以昂扬的精气神推动改革发展。
廉政教育扑灭“小苗头”。认真学习贯彻并在全县组织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条例》《监察法》知识竞赛。组织22家单位2500余人到“一点一园两基地”接受党规党纪教育。打造6个示范点,以“固点扩面”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编印《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典型案例14批34起46人,提高纪律建设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达3500人次,嵩明党风廉政网累计访问量达3.6万人次,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监督检查深纠“小线索”。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尤其是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等不正之风,以及值班带班、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采取交叉检查、下查一级、多部门协查的方式,确保查纠问题精准到位,不留死角。2018年以来,共发现履职不力问题160个,问责35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问责10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
谈心谈话严查“小错误”。不断拓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纠错诫勉谈话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教育和帮助犯错的党员干部和责任单位客观分析错误根源,吸取经验教训,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纠错防偏,真正地保护我们的干部。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部门共开展各类谈话1600余人。
“真心感谢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及时对我进行纠错诫勉谈话,关键时候给我机会改正错误,不然继续发展下去,我极可能犯更严重的错误,甚至被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被关进去都还不知道。”一名被纪委监委约谈的干部由衷地感叹道。(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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