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着力提升村务公开水平 严防村务变村“雾”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3-01 15:53:21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不断加大对村务公开的治理力度,寻甸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章立制、摸排线索、精准打击等措施,以强有力的举措,压缩滋生腐败空间,促进村(居)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防村务变村“雾”,让村务公开在阳光下进行。
下沉一线 摸排问题
“对村务公开你们有没有什么意见?”“您认为村里哪些事项应该公开?”“这几年村里公开过哪些事项?”
“我们村公示栏上的内容好几个月没有更换了。”“我们村的形同摆设,还不如撤掉,挡路得很……”
近期,寻甸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改变工作方式,把身子下沉到一线,进村入户、个别谈话、翻阅账册资料、问题资金逐笔核对,近距离查看村务公开情况,摸排村务公开问题线索。
该县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微信诉求举报受理方式,设置民情意见箱,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建立群众诉求工作联系点,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举报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领导接访、带案下访、下乡接访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在微信公众号“清风寻甸”设置“一键举报”模块,鼓励群众对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并设置进度查询功能,群众可以查询自己举报办理进度,对举报事项进行跟踪和监督,让群众举报“触手可及”。今年以来,已搜集到村务公开方面的群众诉求2条,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在继续运用墙报、标语、公开栏、便民联系卡、短信发送、发送宣传资料等传统公开手段的基础上,该县依托村级电子公告栏滚动播出各类村务公开信息;开通覆盖16个乡镇(街道)所属村委会的微信公众平台,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村务工作进行“指尖”公开,便于群众随时随地查看村务情况,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严肃问责 精准打击
“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所属村(居)委会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拉网式抽查检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事项进行逐一核查,对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工作不力或失误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坚决做到‘谁不公开,就公开谁’!”年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对村务公开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重拳出击,严惩不贷,持续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重点关注在脱贫攻坚、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方面是否做到公开公正。
该县纪委监委抽调有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业务骨干成立督查组,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村务公开事项和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着重督查在村务公开的内容上是否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些公开的内容是否跟实际情况不一致,是否存在个别村村务公开栏长期不更新公示内容,是否出现“僵尸栏”,严重堵塞了群众了解实情的通道等问题。
“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干群矛盾激化甚至出现上访,多数是由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透明造成的,开展村务督察就是要把群众关心的事情拿出来亮一亮,让村民拥有知情权,这样才能避免‘村务’变成‘村雾’”。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建章立制 筑牢防线
该县紧紧结合基层党建工作,以村党总支、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载体,严格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准入制度,注重把那些在群众中威信高、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熟悉村情的群众吸收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来,取消不具备参选资格条件的候选人6人;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制度、奖惩制度等,靠制度约束人,靠制度带动人,靠制度规范人,规范村监委会监督行为。2018年以来,共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组织监委会主任述职述廉78人次,接受群众代表测评与评议54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8条。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制度,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村务决策监督流程、党务公开监督流程、村务公开监督流程、民主理财流程、村财务支出监督流程、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流程、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流程、民情恳谈监督流程、“述、询、评”工作流程、村干部审计监督流程等12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明确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知情权、参与议事权、建议权、收集意见和协助调查违纪党员等权力;同时建立监督信息直报和问题快速处理制度,对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乡级监督员第一时间报乡镇(街道)纪委一级分析甄别,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激发监督活力。
同时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全县174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召开的工作例会上报告上月村务公开情况,接受监督。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每季度依据考核得分进行优秀、好、中、差分级评价。2018年以来,共对评价为“中”等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36人次,对评价为“差”等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25人次。(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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