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找准“发力点” 1月以来受理信访举报65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28 11:28:11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1月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信访举报工作,从受理实效、接访方式、程序规矩、澄清反馈等方面,找准“发力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效。1月以来受理信访举报6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6%。
在受理实效上再强化。严格落实“日清”要求,县纪委信访室对上级转办交办、本级受理及其他部门转办信访件全部实行一号一编码的条形码编号管理,并于当日内快速把受理的信访件完整登记、录入信访系统,做到不拖延、不滞后,确保对每件信访线索的有效管控。
在接访方式上再转变。结合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工作,实行定时定点接访、定期接访、回访等制度,面向社会公开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时间,让上访者与接访领导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专项检查等活动深入到群众信访举报多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中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
在程序规矩上再严格。制订出台《检举举报件闭环管理办法办法(试行)》,建立信访件处置管理制度,明确信访件的接收、登记、流转、督办、反馈等流程细节,健全完善内控管理,确保信访举报件处置件件有结果。建立各类台账,实行逐一销号,做到信访举报件流转全程留痕、去向清楚。信访举报件全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信访举报件,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严格执行“收拆分离、限时录入、快速分流、全程留痕、严格保密”工作方针和要求。
在澄清反馈上再深化。为减少信访量及重复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按照“谁调查,谁答复”的原则,统一由承办单位按照《嵩明县信访举报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及《进一步规范澄清反馈工作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信访举报澄清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到位、反馈及时高效透明,以有效提高信访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及时消除因信访举报事项对被举报人及被举报单位误告、错告而造成的影响。对举报人提出的疑问,承办单位及时解释说明,并做好教育疏导稳定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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