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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2-25 17:11:38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17日对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延伸巡察昆明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医疗保险局、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昆明市社会保险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支队、昆明高级技工学校、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8家单位,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班子学习不深入,学习存在表面化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按照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研究制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方案》,对10个主题等有关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部署、再落实。二是聚焦自身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学习“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关论述,邀请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围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才与城市经济发展”专题,分别召开讨论会,聚焦当前存在问题,形成了《昆明市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等会议成果,逐步进行成果运用。四是拟定春城计划青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首席技师专项实施细则、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实施细则、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实施细则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等五个配套实施细则,待有关部门审定后印发实施。
  2.关于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存在“空白盲点”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重要课程进行培训,培训党员589人。二是针对存在“空白盲点”现象,在市人社局政务网站及下属单位门户网站设置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栏,总结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就业局在办公区域内设置十九大精神宣传栏。
  3.关于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不扎实,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第5党支部、劳动监察支队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党组、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各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加强学习情况监督检查。
(二)关于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局党组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上来。二是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分别邀请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门专家学者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党组研究制定《中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关于责任没有层层压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漏签意识形态责任制责任书的单位、处室,重新进行了补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二是研究制定和实施《中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方案》。三是继续督促和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员队伍培训。10月20日组织全市人社系统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各县区人社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90余人参加培训。
     3.关于个别党员信仰出现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组织提醒谈话4人次、责任提醒谈话1人次。二是开展对全局范围宣传栏、办公环境、政务网站等意识形态阵地开展全面检查。三是开展一次理想信念教育活动。11月9日至12日,分两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98名同志到遵义会议会址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4.关于贯彻市委巡视整改部署存在差距,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2018年5月巡视整改部署工作,确保市委巡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按照市委巡察市人社局整改要求,逐条逐项对照问题进行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开展“四个一”全面综合整改。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市委巡察整改成果。
(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业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口帮扶组织工作不到位,帮扶责任没有层层压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对东川区石门村、拖落村、鲁嘎箐村、新村村和新田村开展扶贫调研,了解对口帮扶情况,谋划“一村一策”帮扶措施,研究解决帮扶问题。其他党组成员多次前往扶贫责任点,为5个扶贫村协调解决项目资金136万元。二是落实全员参与帮扶工作。再次核实干部职工的挂钩贫困户情况,做到全员参与“挂包帮”工作,并开展全面入户走访,确保每年走访帮扶户4次以上,全面宣传扶贫政策。适时开展对帮扶干部帮扶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在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中,单列扶贫工作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帮扶干部对精准帮扶的认识。四是强化监督督导。局领导带队多次前往挂钩扶贫村开展实地督导,勉励驻村队员勤奋工作,服务扶贫工作。五是严格落实扶贫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提升扶贫工作实效性。整改期间,每月全局均对帮扶贫困村开展全面入户走访,实现了303名帮扶干部对433户(不含新村)挂钩贫困户入户走访全覆盖,实地督导3次。
     2.关于就业扶贫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调查摸底7个帮扶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情况。经核实,截至2018年10月,7个行政村转移外出就业(乡镇外)率达73.12%,其中,东川区四个行政村转移外出(乡镇外)就业占有劳动能力的75.14%,寻甸县三个行政村转移外出(乡镇外)就业占有劳动能力的65.41%。二是督促市就业局采取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发布岗位。目前,依托覆盖到全市行政村、小区、商场、医院等地的6881块气象公共信息显示屏,发布企业信息170家,提供就业岗位7176个。三是督促市就业局按照围绕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需要,实施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三定”培训。2018年以来,7个帮扶行政村共开展技能培训49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27名)。四是2018年10月28日针对东川区四个行政村,组织“送岗下乡”现场招聘会,动员组织102家企业,甄选提供4900个岗位,吸引800余名群众到现场招聘,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22人。五是压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东川区、寻甸县人社部门切实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做好就业培训、组织输出、数据统计、跟踪反馈等工作,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人。目前,主城区精准帮扶贫困县(区)共接收安置“一区两县”农村劳动力7911人,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的105.5%,其中建档立卡6221人,完成2018年目标任务的103.7%。
     3.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经办机构认真核实未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协调扶贫部门和参保缴费业务承办银行完成参保人基础信息核实、关联和参保缴费工作。二是督促经办机构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按照经办规程做好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过努力,截至2018年9月20日,未参保的2972人全部参保,参保率达到100%。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组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中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不断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二是督促局属单位完善局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支队长办公会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局属单位行政办公会进一步规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8个。
     2.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目的意义、程序步骤。二是严格程序和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督导组开展督导。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深入整改。三是继续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3.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认真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学习要求,确保学习到位、记录到位。二是确定党组成员在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作重点交流发言,并形成制度安排长期落实。集中整改阶段,党组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
(二)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认真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学习培训,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辅导。二是督促指导全局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切实提高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四是督促指导党支部建立完善党小组。
     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空挂”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一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对照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党员党性分析交流,示范带动党支部整体规范提升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是继续推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不断扩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
     3.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督促党支部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巡察集中整改阶段,各级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39次,确保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认领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全覆盖。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不严格,关键程序存在缺陷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民主推荐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对照梳理民主推荐程序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二是制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程序。三是召开人事干部工作会议,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2.关于组织考察不认真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修改完善考察对象的考察报告,补充完善内容缺失的干部考察材料。整改期间,补充完善考察材料17人次。二是制定实施《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3.关于干部任免没有全部实行票决制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程序要求。二是自10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始,涉及干部免职、军转干部转业安置任职等任免情况均严格执行党组票决制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考核要求,开展了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坚持落实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任务,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召开巡察整改集中约谈会,全面约谈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实制度。整改期间,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谈话110人次。
     2.关于监督执纪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提出的“对因违法不起诉的违纪党员没有进行党纪处理”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启动了案件审查程序。二是分层分类运用“四种形态”开展作风纪律监督工作。整改期间,共开展责任提醒谈话2人次、组织提醒谈话25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人次,责令班子做出书面检查2次,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9人次,清理清退资金108876.65元。三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下属单位和部分处室开展了巡察整改随机督查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一对一监督指导,帮助其认真调查核实存在问题,找准问题根源、对症制定出整改具体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四是继续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日常监督工作。
     3.关于廉政教育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活动作为年度规定动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二是结合历年审计工作中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和出现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结合人社系统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了对大病保险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廉政形势分析,加强廉政教育。四是到五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聆听忏悔演说,做到警钟长鸣。整改期间,通过开展人社大讲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专题警示教育300余人次。
(二)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累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办公用房超标整改不彻底,非领导职务干部脱岗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经请示昆明市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领导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有办公用房超面积部分进行了隔断处理,隔出储藏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共清理整改办公用房79.64平方米。二是按有关标准,统筹保障了因“办公用房整改调整办公室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办公用房。三是严格落实《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日常管理。
     2.关于公款消费问题禁而不止的整改情况。一是逐一调查巡察反馈的公款消费问题,分层分类进行了处理。全面清退违规报销和超标准报销金额,开展责任提醒谈话1人次、组织提醒谈话8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人次,责令班子做出书面检查1次,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7人次。二是修订完善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进一步细化程序要求并严格执行。三是举办人社系统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局系统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的领导进行培训,培训财务人员47人次。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还有发生的整改情况。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已于2018年4月以后停发职工技协“奖励公积”,按照要求对发放的“奖励公积”全额清退并待按程序办理缴入国库。开展组织提醒谈话9人次,责令班子向局党组做出书面检查,责令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2人次。二是市就业局对2018年6月违规多报销市内交通费进行了全额清退。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清退多报销差旅费。现已全额清退并足额缴入国库。开展提醒谈话4人次,责令做出书面检查4人次。三是制定实施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财务内控流程及监督制度》、《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内部控制手册》。
(三)关于账务管理不够规范,廉洁风险点较多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凭证把关不认真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要求,已补齐补全有关支付手续和附件。二是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内控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严把费用报销手续,对程序不符或者附件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三是完善修订了《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2.关于接待费、车辆维修保养费报销附件不齐全,审核签批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逐笔补充完善接待费、车辆维修保养费附件资料等报销附件,并附有关人员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完善《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了财务审核报销管理。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
      3.关于结余资金挂账的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6月15日、2018年7月3日,将存量挂帐资金全额上交财政部门。
     4.关于对驻在民航路办公区内的企业管理松散,企业长期不交房屋租赁费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签订的《房屋使用协议》,督促企业及时支付了场地使用费,支付滞纳金。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杜绝违规事件发生。三是对昆明人力资源中心大楼所有场地使用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如实上报备案。四是建立《昆明人力资源中心物业管理年度报告制度》,对本年度的经济活动及运营管理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汇报。
     5.关于局下属单位工作餐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近三年经费报销凭证,对报销依据和理由不够充分及无法提供确切报销事由等情况下被报销的费用,进行全额清退,并待上缴市财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严格对照《昆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分别修订完善了《昆明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财务报销制度》、《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财务内控流程及监督制度》,进一步严格了财务管理流程,规范了工作餐费报销手续。
四、行业特点方面
     1.关于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市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拟定了春城计划青年人才专项、首席技师专项、青年拔尖人才专项、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实施细则和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等五个配套实施细则,待上级部门审定后实施。二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关于外籍高校应届毕业生留昆创业居留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三是拟定《外国人在昆工作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待适时听证后出台。
     2.关于破解昆明时代人才广场建设难题乏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邀请财政、发改、国资等部门对人才广场建设项目进行专题研究。二是结合《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布施行和当前项目情况,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退出昆明市“十三五”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关于人才市场流动党员管理存在不足,部分流动人才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对接公安、社保、医保、电信等部门,持续开展对621名失联党员的综合查找联系工作。截至2018年11月15日,已联系上的党员67名(目前在其他党组织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联系不上的党员有554名(停机21人、暂停服务2人、空号321人、号码错误115人、电话接通但不是本人的有95人)。二是针对94名档案保管在人才中心,但未纳入组织管理的党员,中心已与上述党员全部取得联系,其中已有2人已开具介绍信,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心流动党员党委。其余92名党员,已告知其与所在单位,建议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确保在年底前全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三是继续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坚持动态管理,确保流动党员不失联、不脱管。
五、关于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2018年10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昆明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移交了两件问题线索。目前,两件问题线索均已调查核实完毕,正在按照程序办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871-63352268
     单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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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2月22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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