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2-25 16:30:45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于2018年7月19日至8月17日对市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会党组要求全会干部职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巡察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抓好巡察整改。
二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要求和学习进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1月20日上午邀请了中共昆明市委党校基本理论教研部副主任冯显茹讲师在我会2018年综合业务培训班的第一讲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
三是制定下发14个县(市)区红十字会《昆明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落实〈昆明市红十字事业发展2016—2020年发展规划纲要〉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对14个县(市)区红十字会落实发展规划纲要的情况进行督查;在此基础上细化市红十字会2019-2020年度工作完成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四是利用党课、集中学习等活动,用违法违纪的案例教育提醒干部职工;通过开展“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激发干部精气神。
(二)关于“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主动担当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查找项目推进不力原因,并将实施不力情况向省红十字会进行了深刻检查和说明。
二是2018年主动争取到香港援助的“博爱家园-社区为本防灾减灾”项目2个,分别在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铺兵社区和所卜所社区实施;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博爱家园项目2个,分别在禄劝县和东川区进行实施。
三是加强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的《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管理手册》进行学习,做好对下步实施项目的指导及督查工作。
四是2018年我会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切实加强党员群众思想理论建设。11月6日,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凡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专题讲授“新时代的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的党课,传达市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三是强化舆论推动,切实加强社会主流舆论导向。
(四)关于“脱贫攻坚战位不够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脱贫攻坚政策要求。会党组两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发挥职能优势,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截至目前,共筹集2556万元捐款,定向用于东川区脱贫攻坚项目;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香港红十字会在东川区及禄劝、石林县实施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总经费120万元;通过“人道救助基金救助”助脱贫共发放20万元;积极争取省红十字会博爱助学项目救助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每月召开不低于1次的专题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加大在人财物方面的对口帮扶工作支持力度,安排及追加扶贫工作经费4.1万元。
四是加强调研指导,做好“挂包帮”工作。
五是结合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六是利用红十字会的组织网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心支持脱贫工作。通过募集资金、协调物资、法律咨询帮助改善海尾村村民活动设施、村委会办公设备和协调解决村民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中共昆明市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昆明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由会党组以正式文件签发。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晰议事权限,按照“三重一大”范围、程序进行规范决策。
(二)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及时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将党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认真补充填写2018年党组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纪实本。
二是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的规定,对党支部进行换届。
三是扎实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2018年已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9次。
四是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等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
五是结合红十字会办公现有条件,在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会议室建立了“市红十字会党员活动室”。
(三)关于“机构设置和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定方案”,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下发《昆明市红十字会关于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昆红党组〔2018〕3号)重新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在2018年8月开展的科级正职领导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工作中,严格对照要求,在党组讨论决定环节进行票决,对拟任用人选征求了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准确。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任务细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在9月28日党风廉政工作分析会上安排专人,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检自查报告总结好、报告好。
三是党组书记严肃指出两名班子成员《纪实本》记录不完整问题,限期整改。9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分析会认真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通过党组书记约谈2名副会长,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把未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核实核准,限期整改,不再发生。
五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
(二)关于“财经纪律及相关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经请示对接省红十字会,募捐资金利息收入26171.28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应上缴的非税收入,计划安排2018年年底前用于开展红十字相关人道救助工作。
二是办公室对2014-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账表不符情况进行整改和说明;
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做到按会计制度处理账务工作,切实保证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违规报销的个人通信费22465.98元,已清退完毕。
二是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昆办通〔2018〕65号)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认真深刻总结。
三是按照《昆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
四、行业个性问题
(一)关于“没有依法成立监事会”问题整改情况
我会拟于2019年上半年省红十字会换届结束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同时依法设立监事会。
(二)关于“捐款和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原有制度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物资回收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物资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公示公开制度》,印发至各工作人员和各县区红十字会学习。
二是及时清点和盘查,科学规划备灾仓库空间,及时处理陈旧物资,从物资的入库、出库及档案管理、运输管理方面全面清理、全面规范备灾仓库作业流程和捐赠物资收处流程、确保各个环节都能“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三是建立和完善红十字捐赠物资公开公示制度,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是规范各类物资的堆放存储、粘贴标识加以明确和区分。对陈旧、不合格的物资,对于已经不适用来开展救灾和救助的物资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三)关于“社会公信力下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加强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
二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认真研究落实建立监事会,实行第三方独立审计。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完善网上红十字会,加大宣传和网络筹资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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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红十字会党组
2019年2月22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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