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强化“四环节”确保留置工作安全规范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24 14:18:34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8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在使用留置措施过程中,紧紧抓住组织领导、部门衔接、规范程序、管控监督四个环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留置,确保留置工作安全规范。截止目前,晋宁区纪委监委共对4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案件调查开展前,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专案组进一步细化为谈话组、外调组、后勤保障组等。对工作人员在执行审查调查及留置任务期间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为审查调查及留置工作夯实基础。
强化部门衔接,加强协调配合。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进行沟通协作,争取支持,协调解决了留置地点、证据材料的调取、对被调查对象的医疗看护等困难。加强单位内部相关部门间的配合,部门与部门之间形成联动,纪检、案管、案审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留置过程中,共从公安系统、区纪委监察委各科室抽调10余名公安干警和8名纪检干部进行陪护,从区第一人民医院先后抽调6名医生进行医疗看护,又招录了22名看护人员,充实看护队伍,全力保障留置工作安全平稳的进行。
强化程序履行,健全工作机制。本着“措施未动,制度先行”的原则,完善和规范留置各个环节的机制制度。制定对陪护人员严格筛选机制,确保陪护人员政治素质过硬、与被调查对象无关联,并要求陪护人员必须签署和遵守保密协议。在开展留置前对陪护人员、医务人员进行思想、程序、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开展留置工作时有条不紊。对留置过程中人员进出、饮水饮食安全、体检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制度,并进行细致的记录和全程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效衔接,严格规范留置措施。
强化管控监督,确保依法规范。晋宁区纪委监委将审查调查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由案管室对留置工作进行管控和跟踪,不定期对看护、监控、医务、谈话等留置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违规问题立即制止纠正。执行留置措施后,对在监督检查发现的看护人员看护行为不规范、部分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均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障了被留置对象的人身安全,确保留置工作有序、合规、安全。(龙昌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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