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巡察“利剑”展锋芒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20 09:18:50
编辑:石林—陈云
开展7轮巡察,派出32个巡察组,对37个党组织的巡察,发现问题615个,提出巡察意见建议92条,移交问题线索98件,立案7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问责12人,提醒谈话14人,批评教育1人……一串串沉甸甸的数字,是石林县巡察工作政治定位精准、剑慑之效明显的真实写照。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石林县把准政治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震慑效果充分显现。
突出政治巡察“高悬剑”
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石林县巡察工作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三大问题”,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实施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巡察重要内容,把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决策部署落实作为重要职责。
把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巡察监督全过程,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制定《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等四项汇报机制、线索移交和办理反馈等五项协作机制和县级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机构建设管理,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都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集中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培训,打牢巡察干部的政治功底和业务功底。
聚焦发现问题“敢亮剑”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石林县紧密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和特点,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创新巡察方式,充分运用审计、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彻底的政治“体检”和廉情“扫描”。同时,建立健全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巡前加强信息沟通、巡中提供专业支持,巡后推动整改落实,强化巡察工作合力。
积极探索运用“告、听、谈、查、访、评、询”七步工作法”,通过从对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中“收集”问题,从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中“看出”问题,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和相关座谈会中“听出”问题,从各类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账中“查出”问题,从对审计、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中“比对””问题等“七办法”中精准发现问题。每一轮巡察完成之后,县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反馈情况,公开通报曝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截至目前,已开展七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615个,其中发现脱贫攻坚领域问题46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76个、扫黑除恶工作问题9个。
强化成果运用“巧挥剑”
巡察,就要敢于亮剑,“巡”出声威、“察”出问题、“改”出实效。石林县坚持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巡察全过程,避免“一巡了之”,力促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按照有方案、有台账、有时限、有措施的“四有”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订详细的整改进度表,实行台账管理,倒计时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加大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了解和督办,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制定下发《关于对县委前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对县委前三轮巡察过的1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共整改问题72个,新建制度14个,完善制度11个,提醒谈话1人,通报批评问责5人。
清除顽疾毒瘤,须多管齐下才能奏效。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调查处置,严肃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共提出工作建议92条,完善制度232项,立案7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问责12人,提醒谈话14人,批评教育1人。此外,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各巡察组注重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推动全面整治、深化改革,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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