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四个从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8 09:14:14

编辑:安宁—矣泽芳

2018年,安宁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刻不停歇切实用行动把纪检监察机关专责落到实处,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政治建设从严。坚决执行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和纠正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核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云南回头看期间交办转办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31件,党纪处分2人,问责11人。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1208人(次)。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昆明反馈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昆明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提出的要求,对10个方面的问题制定45条整改措施,对标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正风肃纪从严。深化干部党纪党风教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全市党员干部1800余人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组织20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4次,通报典型案例12件12人,任前廉政谈话197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成立三个长期专项纪律检查督查组,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检查抽查150余次,纠正违反机关作风建设问题43个。开展“七严格、十严禁”问题专项整治,处理违反“四风”问题干部29人(次)。

坚持监察调查从严。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划转编制17个,转隶14人,安宁市监察委员会如期挂牌履职,监察对象从0.2万人增加到1.2万人,初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监督格局,全市反腐败资源得到整合利用。制定《中共安宁市纪委书记、安宁市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安宁市纪委常委会安宁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正确运用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使用调查措施1010人次(其中留置7人),立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配合异地监察委成功抓捕1名外逃14年犯罪嫌疑人,规劝1名外逃2年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坚持执纪反腐从严。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决清除政治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39件(次),集体研究排查问题线索256个,立案585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2人,科级干部88人),同比上升28.9%;党纪处分37人,政务处分8人,党纪政务双处分5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2份。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2人次,同比增长30.6%,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4.1%9.3%7.4%9.3%,前两种形态占比超过83%,惩处了“极少数”,教育挽救了“大多数”,审查调查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凸显。(矣泽芳)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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