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狠抓作风建设不懈怠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3 17:43: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牢牢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促使全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着力拓宽线索渠道。坚持打造“来访、来信、来电、举报箱和新媒体网络”五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渠道,在“嵩明党风廉政网”和“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开通“四风”举报专区,全面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单位作风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问题线索的举报。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等不正之风,以及值班带班、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采取交叉检查、下查一级、多部门协查的方式,确保查纠问题精准到位,不留死角。2018年以来,共发现履职不力问题160个,问责35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问责9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
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印发“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日常监督、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跟踪落实等监督工作流程,持续正风肃纪。开展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问题专项行动,梳理问题83个,问责25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同时,高度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件,问责1人,党纪处分2人。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18个。开展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查处1起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的案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着力完善“三项机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积极探索了事前防错、事中纠错和事后容错一体推进。在事前防错上下功夫,编印《嵩明县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组织2批80余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完成6家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打造工作;与县妇联联合开展“树廉洁家风 建文明家庭”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政花灯小戏集中汇演等。坚持有错必纠,对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纠错诫勉谈话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教育和帮助犯错的党员干部和责任单位客观分析错误根源,吸取经验教训,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县各级部门共开展各类谈话1600余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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