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严格处分决定执行 杜绝纪律处分“打白条”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3 17:42:33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8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和回访教育工作,切实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杜绝纪律处分“打白条”。
规范处分决定宣布。严格按照处分条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宣布处分决定时均制作宣布处分决定笔录,听取被处分人意见并予以记录,同时对申诉、复审事项进行告知。全年宣布送达处分决定44人次,无以送达代替宣布处分决定的情况存在。
多表填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处分决定下达后,制作《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降低职务及工资执行情况报告表》、《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告表》交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填报,同时填写《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登记表》交由组织人事部门装入被处分人档案,并适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对上一年度受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结果受影响,职务、工资待遇发生变化的12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回访教育全覆盖。按照“谁处分谁回访、有迹可循”的原则,根据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以上门回访的方式进行跟踪回访教育。指导被回访人及所在单位实事求是填写《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回访时认真做好回访教育情况记录与相关存档工作。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处分期间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整改情况等,帮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其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全年回访教育20人次,恢复党员权利2人,解除处分3人。 真正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莫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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