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聚焦监督首要职责 党风政风气象更新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2 16:23:25

编辑:嵩明—王瑞华

”李某,收到你廉洁纪律执行方面的问题情况,说明后,经研究,对你所作的说明予以采信,函询问题予以了结。”

“感谢组织用函询的方式给了我们说清问题的机会,接到了结反馈让我们感受到了组织的‘温度’,既是鼓舞也是鞭策,让我们能够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这是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对某件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函询反馈的一幕。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紧紧围绕监督首要职责,创新监督力量思路,加强对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把监督有机嵌入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党风政风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在监督框架构建上,突出一个“全”字。围绕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压实责任,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持续深化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和执纪审查问题台账,形成“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分析排查机制,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开展县纪委书记同29名县级领导谈话和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23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工作,不断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印发《嵩明县党政正职监督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守纪律、讲规矩。对因脱贫攻坚履行不到位、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巡察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共约谈单位主要领导27人次。组织实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专项监督、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对环保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等。发现公职人员履职不力问题160个,同比上升35.6%,问责35人,同比上升94.4%,党纪政务处分21人。

在监督机制运行上,突出一个“细”字。印发县纪委县监委“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日常监督、线索排查、分析研判、快查快办、追责问责、跟踪落实等监督工作流程。制定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协作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发出责成办理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85份,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33个,问责党组织6个、党员领导干部17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在监督职能发挥上,突出一个“严”字。坚持问题导向,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逐步完善监督方式。“四风”问题优先处置,紧紧围绕作风建设重点,认真研判分析每一条问题线索,在第一种形态问题线索处置中将发现的“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进行查处,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力争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见效一起。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同比上升425%,问责9人,同比上升900%,党纪政务处分12人,同比上升200%。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4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6件,立案100件,处分党员、公职人员76人。

“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中负有重大政治责任。监督的最好办法就是找出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要牢牢扭住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使监督与惩治同向同频,把实际效果体现在干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正能量的持续提升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到。(章红  张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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