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五个强化”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2 09:36:10
编辑:安宁—矣泽芳
2018年,安宁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和职责定位,坚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按照党中央、省委、昆明市委和安宁市委管党治党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围绕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上级党委和纪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新时期纪律建设的形势和任务,按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在联系实际上持续发力、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查处和纠正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批1208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对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昆明反馈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昆明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提出的要求,对10个方面的问题制定45条整改措施,对标整改取得实效。
强化执纪惩治“微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和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行为,共查处问题17个,问责5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立案查处1人,责令辞职4人。严格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五项工作机制”,全年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14件,处置14件;扶贫领域“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群众诉求433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8.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整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强化警示预防效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必修课,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清风螳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的警示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年共四次组织20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发布4期《以案释纪》等方式,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运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方法,主动下沉到联系单位(部门)和街道,开展近距离、面对面、多角度的精准监督,对领导干部定期进行“政治关爱”和“政治保健”;充分运用第二种、第三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动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对违纪违法的干部零容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执迷不悟、对抗审查的,坚决予以惩处。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2人次,同比增长30.6%,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4.1%、9.3%、7.4%、9.3%。
强化政治巡察敢于亮剑,彰显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准确把握中央、省委、昆明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打好常规巡察、“回头看”、督整改“组合拳”,既紧盯新问题发现、又跟踪老问题整改,抓好巡察、整改、收效三个环节,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每一轮巡察把上一轮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工)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进一步发挥巡察典型事例震慑作用。着力完善《安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0)》,不断提升巡察质量。严格执行巡察工作“三个汇报”机制和规范巡察工作相关材料报备要求,确保巡察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在深化常规巡察的同时,探索开展专项巡察和提级巡察,按照“力量统筹、混合编组、地域回避”的工作思路,积极配合昆明市委巡察机构对市县两级巡察队伍进行人员、工作、成果“三统合”,助推市县统合巡察。2018年,安宁市委常委会4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市委书记专题会3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全年组织3回巡察共巡察单位党组织20个,发现问题391个,移交问题线索29件,立案4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385条,建立和完善制度103个。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支撑,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中共安宁市纪委 安宁市监委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工作方案》、《中共安宁市纪委 安宁市监委学习宣传贯彻〈处分条例〉工作方案》等,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促使人员和思想融合,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分两个批次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参加了全市“大学习、大考验”综合能力测试,7名纪检监察干部还参加中央、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带头执行安宁市“改非”干部管理规定,让12名“改非”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特点,在全市巡察工作、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外出报备等制度,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强化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成立安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党总支,下设五个党支部,定期举办党课讲堂,集体学习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红旗渠精神等,机关党建堡垒更加夯实。(安宁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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