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民生无小事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1 16:07:24
编辑:晋宁—张亚云
这是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某镇巡察的第7天。按照计划,我们巡察组白天到各村党总支召开动员会,找村组干部、党员、群众谈话了解情况,晚上要召开小组会议听取当天谈话情况,工作任务挺多的。
“我们进驻该镇已经一周了,最大的感受就是集镇变化很大,人口比以前多,卫生也好很多了,不愧是生态乡镇,空气也很清新呀!唯一不好的就是集镇农贸市场那个公厕又脏又臭……”在小组会结束时,小李不经意的一句话却让我心中留下了疑问。
“作为一个国家级的生态镇,农贸市场作为公共场所,公厕为什么脏乱差呢!事虽小,这可是民生问题的呀!老百姓没意见吗?难道这件小事就没人管吗……”我带着一连串的疑问在思索,然后安排巡察组成员要“沉”下去,多听听群众意见。
“多名村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时,均认为集镇农贸市场公厕只管收钱,卫生较差。”“农贸市场是全省比较大的荷兰豆交易集散地,对该镇带动就业和增加群众收入至关重要。”“占道经营突出,交通秩序混乱。”“市场管理混乱,赃乱差,不按合同约定随意增加租金,租户意见大。”“村组干部反映农贸市场属村集体所有,自从2006年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后每年有多次投诉,最终还是没解决。”……三天后的巡察小组会议上,成员们纷纷发言。
小小的一个公厕怎么会扯到集镇农贸市场,而且这个市场是全省比较大的荷兰豆交易集散地,云南各地州市和全镇老百姓种植的荷兰豆均在此市场交易,这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呀!之后,巡察组再次深入了解,集镇农贸市场由镇政府出资建盖,交由村集体管理,2016年村委会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承包人为了压缩成本,提高收益,存在乱收费、管理混乱的问题,但镇村两级的争议在于,村级认为管理责任应该是承包人的事,而镇相关部门认为,村级作为农贸市场主体,应履行好管理监督责任。
公厕的“真相”终于弄清楚了。经巡察组研究,认为民生问题无小事,该镇相关部门大局意识不强,责任推卸给村级,导致农贸市场被群众长期诟病,及时对镇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同时向镇党委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巡察结束后,我感触不小,巡察工作无小事,工作中对一些小事多一点疑问,多问问为什么,或许会有新收获!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要用心对待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事,才能服务于民,取信于民。(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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