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9人次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11 15:21:00
编辑:盘龙—孟庆毅
2018年,盘龙区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抓教育、抓监督、抓执纪,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55.31%,第二种形态占21.23%,第三种形态占16.2%,第四种形态占7.26%,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纪法效果。
抓“教育”着眼防微杜渐。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搭建“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廉洁文化在线考试系统,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纪律自觉和行动担当;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厉害了 我的国》《打瓦山乡索玛花——追记90后扶贫纪检干部王秋婷》专题片,对标先进,传播社会正能量;走进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曝光省、市及本级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决不姑息》《激浊扬清在云南》等警示片,深化纪律和规矩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抓“监督”聚焦沉疴陋习。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以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纪律问题为重点,聚焦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旅游市场整治等关键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同时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全摸排”“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工作台账,逐一核实清楚,及时分类处置,坚决做到问题线索“零暂存”。
抓“执纪”突出严管厚爱。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经常反复出现的问题,及时与本人见面,组织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防止“小毛病”变“重症”,切实让红脸出汗成为执纪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正确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岗位职责,用好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将学习运用“四种形态”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相结合,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将“四种形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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