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8年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3件 处理29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31 15:19:53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3件,处理29人。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每月日常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部录入台账,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收集汇总后形成集中管理台账,加强对排查问题的督促整改。同时,定期组织对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对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强化管理。2018年,通过“两个台账”梳理排查问题87个,开展谈话47人次,问责1人,党纪处分4人。
加强分析研判,统筹监督检查。坚持月例会问题分析,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有关要求和“五项工作机制”运行相关问题,每月召开分析研判会,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督查督办。坚持季度工作会推进部署,每季度召开镇(街道)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的例会,研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2018年以来,共组织召开11次分析研判会议,真正做到“分析、处置、谋划”三到位。坚持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处置,推动存在问题逐一解决,2018年共向各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问题线索督办单4份,督促204个问题整改。
细化工作方法,抓实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统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其13个分指挥部,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同时形成以派驻纪检组、下级纪(工)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主责单位横向监督,县纪委重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扶贫工作纵向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2018年,通过执行五项机制共排查、移交、处置问题题471个,问责处理11人,集体1个,党纪处分18人,提醒谈话74人,纠错诫勉谈话67人。通报曝光8期,20个典型案例,涉及26名党员干部。
严肃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驰而不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凡是发生在扶贫领域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快处快办。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伸黑手”的,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查处。(王艺蓉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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