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委校共建”合作协议并聘任法律顾问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30 18:06:21

编辑:晋宁—张亚云

为加强交流,发挥双方优势,互促互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高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2019年1月28日上午,晋宁区纪委监委举行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委校共建”合作协议暨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周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区政府副区长、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局长娄张祥,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负责人,区纪委监委法律顾问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会议现场为6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范今颖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院长签订了“委校共建”合作协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周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院长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签订“委校共建”合作协议

晋宁区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2月挂牌成立后,实现了机构、职能和人员的全面融合,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各项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实践中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机制还不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察权向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延伸仍待实践探索等困难和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晋宁区纪委监委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在区纪委监委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加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创新探索,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会议指出,受聘的6名法律顾问,有长期从事法律法规研究的法学专家,有来自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法律专业人才,有来自法律实务界的优秀律师。法律顾问既要为法“代言”,维护法律权威,推动监督对象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守法;又要为政“献策”,共同把好审查调查工作法律关,为区纪委监委各项决策多提专业意见,加固“安全栏”和法律风险“防火墙”,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合法合规。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在法言法”,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发表有深度、有见地、有分量的真知灼见。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虚心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多向法律顾问请教,养成向法律顾问咨询的工作习惯,努力营造履职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氛围。

会议要求,晋宁区纪委监委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双方要共同努力,使教学实践基地成为理论成果的转化站、合作交流的新平台、委校合作的示范点,为晋宁区纪委监委开拓工作思路、提供学术和人才支持,进一步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为案件的高质量查办提供力量和智慧。通过信息资源共享、交流互动,促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成果,实现前沿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对接,进一步彰显教学特色和优势;受聘的法律顾问要从政治的高度来审视和把握自身工作定位,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积极思考,充分发挥参谋智囊、审查把关、释疑解惑的作用,从专业视角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意见建议,为晋宁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区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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