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党纪处分条例》宣讲全覆盖 促铁纪落地生根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29 15:41:59

编辑:嵩明—王瑞华


 

“《条例》的修订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强化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近日,嵩明县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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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颁布以来,嵩明县通过制定宣传方案、下发学习通知、制作宣传栏等方式,推动新《条例》学习贯彻不断深化。近期,又制定《宣讲方案》,成立以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派驻纪检组组长为成员的学习贯彻《条例》宣讲团,进机关,下基层,向党员干部进行宣讲。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还要求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力量,组建自己的基层《条例》宣讲小分队,深入到村(社区)、站所等,针对基层党员思想实际,开展通俗易懂、形式新颖、灵活多样的宣讲,做到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党员干部全覆盖。《条例宣讲》宣讲结束后要求各单位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要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压实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党的纪律学深记牢,刻印在心上,把党规党纪作为行使权力的‘紧箍咒’、健康成长的‘护身符’,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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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中,各宣讲团成员围绕《条例》修订背景和修改历程,修订的必要性、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以及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并结合大量典型案例深入解读“六大纪律”,宣讲内容丰富、具体翔实、深刻到位,具有很强的启发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通过宣讲,旨在为党员干部消除学习上的疑问和误区,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掌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

     连日来,随着宣讲活动的全面铺开,不仅在全县上下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也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引起了强烈反响。

“之前对新《条例》部分修订内容还把握不准,这次县纪委监委下来宣讲,特别是通过以案释纪,既深入浅出,又鞭策入里。”聆听宣讲会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

“新《条例》规定得很细,很具体,针对强,要求严,好多内容都与我们农村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条一条、一句一句地反复学。要自觉遵守新《条例》,带头抵制歪风邪气,转变作风,做一名廉洁自律、担当有为的优秀党员干部。”参加听课的景区办事处一名党员干部会后如是说。

“我们虽然是党外干部,但反腐败也是我们的份内之事,人人有责。听了这堂宣讲课,我们也要增强纪律观念,加强廉洁自律,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去,多建诤言、多献良策,为反腐败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民宗局一名党外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希望大家今后认真学习《条例》,模范遵守《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带好头、作表率,”宣讲会的最后,宣讲人总会这样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

    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讲活动,既传递了党的声音,也增强了群众的信心。通过讲授,广大党员干部对新《条例》有了更新、更深的理解,他们表示,宣讲报告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在消除疑问和误区的同时,提升了对新《条例》出台重大意义以及精神实质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一定要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张普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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