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年前送“廉礼” 提醒过“廉节”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29 11:30:2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阳街道寺脚居委会袁家村居民小组副组长袁某在居民小组公益园违规操办乔迁宴,被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处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嵩明县纪委坚持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纪律规定,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良好社会风气,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为进一步纠治“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县纪委监委沿用“发通知明责任”的形式,印发《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通知》,重申节日禁令;印发《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组织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并在节前约谈提醒“关键少数”47人(次)。创新“作通报提要求”的方式,在节日前夕,通过电子政务网、嵩明党风廉政网、QQ群、微信群等平台转发中央、省、市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并选取本土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利用“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领导干部推送廉政提醒和纪律要求信息,持之以恒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让廉洁过节逐步形成社会共识。
纪律规矩之弦一刻未放松,通报让党员干部守底线知敬畏。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6期,涉及12个问题25名领导干部(集体),均是发生在持续正风肃纪,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的顶风违纪案例,有9个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有3个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红包、违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发放经补贴、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操办升学宴、乔迁宴。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吃喝风”“人情风”“送礼风”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依然存在,且隐形变异、顽固复杂。通过这些典型案例长教育、常提醒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监督执纪之责一刻未放松,实招让监督检查出成效见真章。节日期间,嵩明县纪委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方式,通过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案件审理等环节,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日常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248个问题认真组织排查;1月20日至24日,嵩明县纪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4个重点检查组,采取检查前不通知、不打招呼,到单位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嵩明县农林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教育局等13家单位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纠正“四风”等问题开展检查,同时还对县城内县城内两家大型购物超市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 7个,移交党组织整改问题 7个。
据悉,元旦、春节期间,嵩明县各派驻纪检组通过“督办单”、“回头看”等形式,及时跟进,督促被监督部门整改问题18个。下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照程序移交执纪审查部门核实处理,对于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王瑞华、王海燕)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