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9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28 14:41:29

编辑:官渡—王俊伟

2018年,官渡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 “大多数”,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09人次。

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红脸出汗”成为经常,细化明确“红脸出汗”范围,落实“凡提必谈、检查必谈、节前必谈、苗头必谈”等制度,使实践第一种形态有抓手。提前制定谈话计划、立足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对照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廉洁从政、推动作风转变等方面“量身定制”个性谈话内容,切实增强“辣味”,实施精准约谈,使实践第一种形态有实效。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下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把第一种形态抓在手里,综合运用廉政谈话、谈话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各种谈话手段,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133人次,占63.6%。

用好第二种形态和第三种形态,治“病树”、正“歪树”。坚持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注重从信访举报、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和下基层走访等方式排查线索、发现问题,实现对违纪行为的及时查处。同时,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问题,对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通过党纪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理,严守纪律防线,防止发生重大问题。2018年,运用第二种形态47人次,占22.5%;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比5.3%。

坚持“猛药去疴”,用好第四种形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挖问题根源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滇池环境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深挖问题根源,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8年,运用第四种形态18人次,占8.6%,真正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管到位、严到份,持续助推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切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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