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宣讲团到晋宁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1-21 18:04:48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9年1月17日,晋宁区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报告会,昆明市级宣讲团成员、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绪伟为晋宁区四班子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宣讲《条例》。
市级宣讲团成员、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绪伟为晋宁区干部宣讲
晋宁区四班子领导参加宣讲
宣讲从修订《条例》的必要性和意义、《条例》的主要特点及主要内容以及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认识等方面做了深入系统地讲解,结合大量案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需要重点掌握的部分进行深入解读,重点突出,讲解透彻,为学习贯彻好《条例》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要求。
宣讲报告会现场
宣讲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抓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把《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党员学习规划中,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抓落实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学深悟透《条例》,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让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通过本次宣讲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掌握,接下来,我们要认真抓好宣讲要求的落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宝峰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听完宣讲后说道。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聆听宣讲的过程也是一次接受纪律教育的过程,要牢记党的纪律规矩,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区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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